成测中心函【2021】4号
关于邀请参加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能力验证计划“水、土壤(沉积物)
样品化学成分分析”项目的函
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
为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提升检验检测资质认定制度实施的有效性,根据《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1年能力验证计划的通知》(川市监函〔2021〕396号)(以下简称《通知》)的安排,受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由我中心负责承担其中“水、土壤(沉积物)样品化学成分分析”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现将本次能力验证计划实施的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参加对象
(一)全省获得资质认定证书、其检测能力涉及“水:氟化物(F-)”;“土壤(沉积物):六价铬(Cr6+)”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参加本次能力验证活动。
(二)拟申请“水:氟化物(F-)”;“土壤(沉积物):六价铬(Cr6+)”的检验检测机构可参加本次能力验证活动,其能力验证的结果,供现场评审时参考。
(三)鼓励取得国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或经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参加本次能力验证活动。
(四)鼓励企业检验检测机构自愿参加本次能力验证活动。
二、检测项目与方法
本次能力验证计划共包括 “水:氟化物(F-)”;“土壤(沉积物):六价铬(Cr6+)”两项参数的检验检测。
水和土壤(沉积物)分别提供1件能力验证样品。各机构可根据资质认定能力范围或实际情况需求选择参加全部或部分参数。各机构应优先选用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等检测方法开展检验检测工作,并出具检验检测报告。
三、费用
该项能力验证计划费用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承担单位、参加单位共同承担。报名机构收费标准为:“水:氟化物(F-)”每件500元;“土壤(沉积物):六价铬(Cr6+)”每件1200元。能力验证工作费用请汇至以下账号,汇费须注明“能力验证费”。
收款单位: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成都综合岩矿测试中心
银行帐号:5100188083605036582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铁道支行
四、报名须知
(一)请各参加机构于2021年7月15日前登录能力验证系统平台(http://106.52.159.244/)完成系统注册、《能力验证计划报名表》(盖章扫描版)上传等工作;于2021年7月23日前完成能力验证计划费用的缴纳。请务必保证报名表上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正确且畅通。
(二)本次能力验证样品预计于8月上旬发放,能力验证作业指导书随样品寄送。请参加机构于收到能力验证样品当天上传《样品接收确认表》(盖章扫描版)至能力验证系统平台(http://106.52.159.244/)。
(三)各参加机构需在收到样品后7个日内完成样品的检测和结果上报工作,并要求邮寄结果及原始记录(复印件)等纸质资料。
(四)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机构,在接到结果通报后,要立即分析原因,在20日内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后,请参加补测的机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能力验证计划补测报名表》,同时按照该项能力验证计划费用标准交纳补测费用,标准与方式同本邀请函第三条。补考工作在9月底前组织完成。
(五)在能力验证实施过程中,请各机构真实、客观、及时上报数据结果。严禁串通结果、提供虚假数据等情况。
(六)各机构在参加能力验证计划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联系人联系(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8:00)。
(六)报名表、样品接收确认表、结果表等各项资料详见能力验证系统平台(http://106.52.159.244/)。
五、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北路一段25号
联系人:钟琦、封永斌
邮编:610081 电话:028-83226180、83226282
传真:028-83221597 E-mail:1041493294@qq.com
QQ:1041493294(加QQ时请备注机构名称+姓名,以便验证)
单位网站:http://www.dkcs.com.cn
能力验证系统平台网址:http://106.52.159.244/
附件:能力验证系统平台操作手册
四川省地矿局成都综合岩矿测试中心